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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化] High/Main/Fore Street:一起來逛「街」吧!

美國的Wall Street,大夥兒都熟吧? 而在美式英文的新聞文章中,常把 Wall Street 與 Main Street 對比。 今天則在The Economist(英國著名財經週刊)看到 the high street ( 文裡確實是用小寫 ) 的說法。 請出「危機超人」Wikipedia來解答,嘿,可有趣了,沒想到同樣都是「主要商業區」,也有這麼多講法。 想了想,倒也沒錯:從這個詞語發展的過程來看,

[俚語] 我不是在詛咒你唷!(give 'em hell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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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這兩個片語,表面上說得似乎不是好事,但其實是常見的打氣用語啊!! Give them hell!  (them有時縮寫為'em, 因為這句很口語) Break a leg!

[俚語] full bore? small bore? 有夠煩?有點煩?(別亂譯啊!)

今天有個「笑話新聞」,就是機場的「適用多卡通」 的 英譯竟成了"more cartoons" (多+卡通) ( 別想湊熱鬧跑去看,因為新聞報導最後可看到機場人員已經在清除該標示的文字了) ; 總之,這種「字面解」而導致的誤譯,令我想到這幾天新學的一個俚語: to do something full bore  坦白說,乍看此詞,一時間我只想得到 bore 一字的兩個意思: n. 厭煩、無聊 或  v. pt. 承受;帶有; 但也不至於呆呆認為就是這意思。(譯者不見得什麼字都會,但最起碼要能分辨某字詞是否有其他涵義) 那就只好查下去囉!學習新詞總是件愉快的事。